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校规校纪,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;
(二)较好地掌握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、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: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;
(三)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,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,经审核准予毕业;
(四)所修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(不计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),无考试作弊记录;
(五)毕业论文(设计)符合学位论文标准且成绩达到75分;
(六)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,经考核和认定,学位外语水平和学位主干课程达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