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较好地掌握本学科、本专业的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,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。
(二)学习期间各科平均成绩≥65分,毕业论文、免考课程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。
(三)毕业论文成绩达到≥75分,查重率<30%。
(四)外语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(汉语言文学专业除外):
1.英语考试成绩≥60分;
2.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(PETS)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证或笔试成绩≥60分;
3.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及以上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≥425分;
4.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(须与现申请学士学位不属同一批次同一学科门类);
5.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。
(五)核心专业课程不得办理顶考或免考。
(六)本科段学习期间无考试违纪作弊记录。